
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ღ◈ღ,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ღ◈ღ,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金沙中文ღ◈ღ、法规的规定ღ◈ღ,结合本省实际ღ◈ღ,制定本规定ღ◈ღ。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城乡规划编制ღ◈ღ、修订消防规划尊凯科技有限公司ღ◈ღ。消防规划必须包括详尽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ღ◈ღ。
第七条设区的市ღ◈ღ、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ღ◈ღ、同步设计ღ◈ღ、同步建设ღ◈ღ,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ღ◈ღ。
第八条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依据消防规划ღ◈ღ,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ღ◈ღ。在审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ღ◈ღ、改造项目时ღ◈ღ,应当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ღ◈ღ。
第九条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预留用地ღ◈ღ,由设区的市ღ◈ღ、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ღ◈ღ、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控制尊凯科技有限公司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ღ◈ღ。
第十条设区的市ღ◈ღ、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城乡规划和国家ღ◈ღ、省有关规定建设消防站ღ◈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和训练设施ღ◈ღ。
第十一条供水单位在进行供水管网建设ღ◈ღ、改造时ღ◈ღ,应当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ღ◈ღ,统一建设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ღ◈ღ。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ღ◈ღ,应当进行改造或者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ღ◈ღ。
规划区内有江河ღ◈ღ、湖泊和水塘等天然水源的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ღ◈ღ。
有关的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ღ◈ღ、改造项目竣工后ღ◈ღ,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综合验收ღ◈ღ。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ღ◈ღ,不得投入使用ღ◈ღ。
第十三条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工作职责ღ◈ღ,确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工作ღ◈ღ,为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尊凯科技有限公司尊凯科技有限公司ღ◈ღ,保证其完好有效ღ◈ღ。
第十四条城市街区道路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ღ◈ღ,保证道路宽度ღ◈ღ、间距金沙中文金沙中文尊凯科技有限公司ღ◈ღ、转弯半径ღ◈ღ、净空高度ღ◈ღ、承载力及回车场等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ღ◈ღ。设置道路栏杆等障碍物的道路ღ◈ღ,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ღ◈ღ。
第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与住房和城乡建设ღ◈ღ、交通运输ღ◈ღ、通信等主管部门以及供水ღ◈ღ、供电ღ◈ღ、供气ღ◈ღ、医疗急救等市政公用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ღ◈ღ,及时通报有关信息ღ◈ღ。
市政公用企业和建设等单位在停电ღ◈ღ、停水以及截断通信线路ღ◈ღ、修建道路等影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的ღ◈ღ,应当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ღ◈ღ。
第十六条新建ღ◈ღ、改建ღ◈ღ、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消防设计ღ◈ღ,安装ღ◈ღ、配置建筑消防设施ღ◈ღ。
第十七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竣工后ღ◈ღ,自动消防设施应当依法委托取得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技术检测金沙中文ღ◈ღ。
第十八条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ღ◈ღ,建筑物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修ღ◈ღ、保养ღ◈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ღ◈ღ,检测记录存档备查ღ◈ღ。
固定灭火系统ღ◈ღ、火灾报警系统和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ღ◈ღ,应当依法委托取得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ღ◈ღ。
第十九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管理责任ღ◈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ღ◈ღ:
(五)配备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ღ◈ღ、操作人员ღ◈ღ,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ღ◈ღ,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ღ◈ღ;
第二十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有关消防法律ღ◈ღ、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维修ღ◈ღ,对出具的检测结果及服务质量负责ღ◈ღ。
第二十一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公共消防设施规划ღ◈ღ、建设ღ◈ღ、维护和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ღ◈ღ。
第二十二条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单独或者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消防设施的设计ღ◈ღ、建设ღ◈ღ、维护金沙中文ღ◈ღ、管理情况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ღ◈ღ。
第二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检查职责ღ◈ღ,不得收取费用ღ◈ღ,不得利用职权为用户ღ◈ღ、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ღ◈ღ、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ღ◈ღ、消防设施施工单位ღ◈ღ。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消防设施ღ◈ღ。对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ღ◈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或者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ღ◈ღ。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的ღ◈ღ,由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ღ◈ღ,责令限期改正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
(三)利用职权为用户ღ◈ღ、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ღ◈ღ、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ღ◈ღ、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ღ◈ღ;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ღ◈ღ,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ღ◈ღ、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ღ◈ღ,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ღ◈ღ,处一千元以下罚款ღ◈ღ。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ღ◈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尊凯科技有限公司ღ◈ღ,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ღ◈ღ:交通安全ღ◈ღ,消防设备ღ◈ღ,尊凯实业ღ◈ღ,尊凯科技有限公司铁路桥梁ღ◈ღ,